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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市供排水处理处关于姑苏中心城区市政污水检查井防坠隔板装置项目招标公告(RQZX2022-G-001)招标公告

来源: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7 15:12:15

  姑苏中心城区市政污水检查井防坠隔板装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姑苏政府收购生意处理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刻)前递送招标文件。

  收购防坠隔板,对姑苏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窨井内缺失、损坏的防坠隔板进行装置。

  1.首要收购内容:姑苏中心城区市政污水检查井防坠隔板装置项目:9000套(含材料及人工),终究装置数量以实践为准,据实结算;姑苏中心城区市政污水检查井防坠隔板装置项目最高限价200元/套(含材料);

  2.项目地址:姑苏市姑苏区,全部设备交货地址均为项目现场收购单位指定方位。

  合同实行期限:自合同签定收效后并接到甲方书面出场告诉后90天内完结设备交货、装置,详细依据收购单位要求。质保期为装置查验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一年。

  1.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干;供给包括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供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政报告或最近一期财政报表,其他安排、自然人及建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供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供给税务挂号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交纳税收的凭证,最近期的依法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求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货商,应供给对应证明文件。

  1.5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供给书面声明函。

  2.履行政府收购方针需满意的资历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职业为其他未列明职业。

  (1)未被“信誉我国”网站()或“我国政府收购网”网站()列入失期被履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处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1.1已有CA证书且满意体系运用上的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市级的政府收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意体系运用上的要求的用户,需替换CA证书、处理电子签章事务及激活区级政府收购模块;

  1.3未处理CA证书用户,需处理CA证书、电子签章事务及激活政府收购模块;

  供货商进入“姑苏政府收购生意处理渠道”中“供货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体系会显现供货商参与招标承认函,供货商须打印以供招标运用。报名成功的供货商不行吊销报名。

  收购人、署理组织在“姑苏市公共资源生意生意渠道”、“政府收购”体系中上传电子收购文件,供货商在报名完结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收购文件。署理组织不在收取报名费或材料成本费。如有的确无法上网公告的材料,署理组织将无偿发放给供货商,不作收取挂号。

  递送解密招标文件的CA时刻:2022年12月19日13:00~13:30(北京时刻)。

  开标(商洽、商量)时刻截止前15分钟,体系经署理公司承认可主动解密悉数报名供货商。署理组织现场打印出报名供货商名单,并核对有关的材料。

  地址:姑苏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姑苏市公共资源生意中心。

  (1)网上问询。报名成功的供货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姑苏政府收购生意处理渠道”网上生意体系中进行问询,问询信息不显现问询人的相关材料。署理组织经过网上生意体系收到问询后以网上答复的方法予以回答,问询人经过体系查阅。

  (2)制造电子招标呼应文件:本项目选用电子网上招招标,请运用“姑苏市政府收购客户端”东西制造电子招标呼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姑苏市政府收购生意处理体系供货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招标呼应文件制造完结后请于招标时刻截止前上传,不然视为抛弃本项目招标。

  (3)现场解密:已参与网上报名的供货商有必要带着CA证书至开标地址现场解密,在招标呼应文件接纳后,署理组织对已网上报名的供货商进行招标文件解密,只要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货商才干参与招标。

  (6)疫情期间特别阐明:疫情期间,到场人员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查验测验阴性证明、无姑苏以外的行程轨道方可进入姑苏市公共资源生意中心,体温不高于37.2℃,并全程标准佩带口罩,合作防疫人员作业。招标单位应预留满足时刻排队出场,如因无法出场而形成的全部丢失由供货商自行承当。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要求履行。

  (7)针对中小企业需求履行的政府收购方针:依据《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处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收购支撑企业开展有关事项的告诉》(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姑苏市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施行定见的告诉》(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供货商及时了解政府收购信息,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揭露作业的告诉》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姑苏市供排水处理处2022年9月(第1批)政府收购意向公告如下: